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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21pm 12/04/2024

军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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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6枪158颗子弹 以男控贩卖 持有军火

军火法令下控2罪 以男不认罪不获保释
荷枪实弹的特警负责押解阿维坦沙洛姆到吉隆坡法庭面控。(林明辉摄)

(吉隆坡12日讯)因贩卖6把枪支和非法持有158颗子弹在我国落网的一名以色列籍男子,今天在地庭面对涉及法令的2项控状时皆不认罪。

由于被告的控罪不允许保外候审,法官塔斯宁择定此案于5月2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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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项控状,现年38岁的阿维坦沙洛姆被控于3月26至28日傍晚6时至6时46分期间,在安邦路某家五星级酒店的一间房间贩卖6把枪支,因而触犯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7(1)条文(贩卖军火),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监禁30至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6下。

至于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上述相同地点、日期和时间,无执照持有158颗子弹,因而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一旦定罪,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由于2项控状属于不可保释罪行,主控官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没有建议保外,辩方律师纳文吉和黄秉鸿对此也没有异议。

检控团的其他成员是沙菲克哈欣、莫哈末法胡拉兹、莱哈娜和吴洁琳。

军火法令下控2罪 以男不认罪不获保释
阿维坦沙洛姆(中)抵达法庭后全程低头躲避摄影镜头。(林明辉摄)
大批警员荷枪实弹戒备

今早,吉隆坡地庭戒备森严,大批警员荷枪实弹,警方在上午8时10分把嫌犯押上庭,大批国内外媒体在场采访。

嫌犯抵达法庭时身穿黑色上衣和灰色长裤,戴着口罩,双手背后上铐,还有两名特警扣着嫌犯手臂,防止逃跑。

全国警察刑事罪案调查总监拿督斯里苏海里也在法庭范围坐镇。

军火法令下控2罪 以男不认罪不获保释
主控官慕斯达法(中)在提控程序结束后离开法庭。(林明辉摄)
多名法官休假 两度换法庭

另外,虽然今天是工作日,但因为多名法官仍在休假,此案曾两度转换法庭。

根据法庭系统,此案最先安排在第12刑事地庭审理,但临时被通知转移到推事庭审理,但之后控方再接获通知,此案将在负责审理性侵儿童罪行的特别法庭进行。

【新闻背景】

警方于3月27日在安邦路一酒店逮捕阿维坦沙洛姆,并在其背包和房间内缉获6把枪械,其中3把手枪已被装满子弹,另还寻获200枚子弹与一本以色列护照,而男子向警方供称,自己持械的目的是为了杀害一名有家庭纠纷的在马同乡。

以色列网媒Mako此后揭露,阿维坦沙洛姆是以色列贝内贝拉克一个叫做帕德斯卡茨(Pardes Katz)的黑帮分子,他来马相信是为了杀死敌对帮派的首脑艾兰哈亚。

警方随后逮捕了一对涉嫌贩卖军火给该男子的巫裔夫妇,即莫哈未阿都阿金(42岁)与妻子莎丽法法拉哈(41岁),以及一名充当司机的本地男子,后续行动又逮捕了12名男女,包括2名土耳其男子及一名格鲁吉亚男子。

这对夫妇则于4月8日在巴生法庭面控,两人分别在1971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和第9条文下被控。

律师拒回应代表辩护理由

基于宗教和政治理由,大马拒绝承认以色列,且没有建立外交关系,因此阿维坦沙洛姆今日被控时,有律师愿意代表辩护,令媒体记者感到好奇。

在完成提供程序后,有记者询问纳文吉星和黄秉泓为何会代表被告,他们都拒绝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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