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一名头巾销售助理昨晚在一间食堂偷取4盒Extra Joss能量饮品及两包美极咖哩快熟面,被推事庭判罚监禁3天及罚款300令吉。
偷窃物品价值140令吉
推事阿蒂卡是在被告阿迪布特拉(28岁)承认昨晚8时在位于金马律的WTC公司建筑仓库的食堂偷取价值140令吉的物品后,做出这项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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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和罚款,再犯则可被判监禁和罚款或鞭笞。
推事庭谕令被告即日起服刑,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9天取代。
主控官娜蒂雅要求法庭对被告判处适当的惩罚作为教训,但未委任代表律师的被告向法庭求情时,以需要照顾生病的母亲及家庭为由,恳请法庭能够从轻发落。
户头存款来历不明 无业男罚900
在另一宗案件,36岁的无业男子纳兹鲁因无法解释其银行户头1万8150令吉存款的来历,被判处罚款900令吉或监禁两周。
这笔钱疑似为被告于2021年5月23日,在十五碑美嘉孟东路从一名女子处盗取或取得。
被告是在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蒂29(1)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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