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7:47pm 16/04/2024

敦马

证据

敦马

证据

敦马:反贪会传令指犯罪 “有证据就拿出来”

(吉隆坡16日讯)前首相哈迪表示,若反贪污委员会有他拥有数十亿令吉的,应该拿出来。

他表示,全国总警长称没有以罪犯对待他,但是反贪会发给他儿子的传令却说他犯罪。

ADVERTISEMENT

马哈迪今日在部落格发表题目为“我是什么罪犯”帖文说:“根据反贪会给我儿子米占的传令,提到身分证号码251220-02-5151的马哈迪,犯下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案件号码是IPJ/RPTNO/0477/2023。”

他说,截至目前他知道自己没有被调查。但是反贪会的传令说他犯罪。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控说他拥有数十亿令吉,他都不知道自己有数十亿令吉。

安华也没出示十多亿证据

“因此我起诉安华,以便证明我有数十亿令吉。这是一年前的起诉,至今安华也没有出示我有十多亿令吉的证据。这意味着我现在还没有被定罪,如果反贪会有证据,那就拿出来。”

他也说:“关于拿督慕拉德的法定宣誓书,虽然安华被定为无罪,为何慕拉德的法定宣誓书没有被撤回?有没有指示安华的妻子和孩子去解释他们所有的财产?”

“(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案件也是一样。为何他的胞弟没有像我的儿子一样,受到周密的调查?”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