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樓17日訊)一名穆斯林女子兩度涉及幽會(khalwat)被逮捕,今日被登嘉樓伊斯蘭高庭判決罰款4000令吉及鞭打6下,成為州內首名因為幽會罪成被鞭打的女性。
37歲的被告努菲菲阿米拉如果沒有能力繳付罰款,需要坐牢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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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嘉樓伊斯蘭高庭高級法官羅斯迪哈倫在被告承認本身牴觸登嘉樓伊斯蘭刑事法(酌量刑罰)(2022年修訂)第31(b)條文(幽會)之後,做出上述判決。
本身是名寡婦的被告因為第二次犯下幽會罪行,因此法官判處被告鞭刑6下,被告因此成為登州首名因幽會而被鞭打的女性。
根據控狀,被告被控在今年1月31日下午3時15分,在甘馬挽一間屋子內與一名40歲的男子幽會。
被告曾在2018年1月28日因為幽會被取締及遭到提控,當時她牴觸2001年登嘉樓伊斯蘭刑事法(酌量刑罰)第31(b)條文。
當年她被判處罰款3000令吉,如果沒有能力繳付罰款,則坐牢4個月。
根據今年1月1日開始落實的登嘉樓伊斯蘭刑事法(酌量刑罰)(2022年修訂)第31(b)條文(幽會),第二次或以上牴觸此條文的罪犯可被判處鞭刑不超過6下,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坐牢3年。
此案由登嘉樓伊斯蘭檢控局的檢察官負責提控工作,被告則沒有委任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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