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17日訊)9年前因“自衛殺人”而轟動一時的死囚,今日獲得聯邦法院改判35年有期徒刑,刑期從2015年12月7日的被捕日算起。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今日於哥打峇魯高庭,以全票通過作出上述裁決。另外兩司分別是聯邦法院法官拿督諾丁哈山及上訴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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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三司援引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第2(4)及第3(1)條文作出一致裁決,批准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下被控罪成的莫哈末祖基菲裡(59歲),所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
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令,以及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先後於2023年7月4日和9月12日生效,並具有追溯性。因此,未經判決或未完成審訊和上訴程序的囚犯,可提出司法檢討申請。
聯邦法院今天在哥打峇魯高庭,審理東海岸的28項司法檢討申請,莫哈末祖基菲裡是其中一名改判入獄的死囚之一。
莫哈末祖基菲裡是於2018年5月27日在瓜拉登嘉樓高庭定罪,被判處強制死刑,9年後的今天則逃過問吊,改判入獄35年,刑期從2015年12月7日被逮捕的那一天開始算起。
根據案情,莫哈末祖基菲裡被指在2015年12月7日早上10時30分,在登州格底(Kerteh)甘榜拉伯漢的住宅,殺害37歲的拾鐵漢祖基菲裡阿都拉。
莫哈末祖基菲裡曾尋求上訴,直到2021年10月25日,聯邦法院最終裁決維持原判。
較早時,莫哈末祖基菲裡的代表律師馬茲蘭再因說,案情顯示其當事人才是受害者,而且事發地點在其住家附近。
儘管如此,主控官諾芝拉蒂則要求法院維持死刑的判決,因為被告相當無情,在案發現場對死者棄之不顧。
這則命案引起社會轟動,且在社交媒體瘋傳,包括指被2人試圖洗劫的被告,當時是出於自衛而導致其中一人斃命。
社交媒體當年也掀起超過7萬1000人的“拯救祖基菲裡”運動,當時也出現各種輿論,質疑警方在案發後逮捕莫哈末祖基菲裡的權限和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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