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於60至90年代,特別是居住在新村、排屋以及花園屋裡的華人社群,誰的成長曆程裡會沒有騎著摩托或小Kancil到處寫字的馬票嫂?誰會沒有聽過某家不成才渣男孩子的風花雪月?誰會沒有如死黨般的友族同胞朋友?誰會沒有經歷過中學時代某某人肚子被搞大的茶餘飯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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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啟章在馬來西亞版序文裡點出了黎紫書以經營短篇的手法來寫長篇小說。該技巧是否新奇我不得而知,但我想黎紫書可能知道自己最拿手的,正是短篇小說——短篇小說最厲害之處在於結尾處的韻味,擅長寫作的朋友大概對該技巧也不陌生,通篇小說可以是悶到出汁,但結尾處來個open ending或意想不到的翻轉,絕對會是韻味十足,而以此寫就的長篇,自然可以牽著(我這個)讀者的鼻子,來到了〈惡年〉。
這種跳接時空(或曰蒙太奇?)的手法,在我讀完以後,一直在思考其必要。真的有必要如此來寫嗎?從小寫到大難道不會更好?銀霞這位主要敘述者不會更清晰可觀嗎?後來我搜了同好們寫的評論,發現大多數人都認為這是銀霞的思路回憶跳接,紛亂跳躍是再正常不過的現象。然而,書中其實有很多主要敘述者,因此與其用文學理論來硬套,我想《流俗地》跳躍的必要,應該理解成是黎紫書的對記憶或在家鄉生活時聽到的故事之再現——換言之,那是她自己的“半自傳史”。
畢竟她在後記裡也自曝說:多是怡保老家那些向我提供過“故事”的人。
如地方誌般寫入小說
由此我們不難得看出,書里人物故事如果不是作者親身經歷,必是家人鄰里“口耳相傳”被黎紫書記在腦中,如地方誌般寫入了《流俗地》。然而記憶是最不可靠的,無意識的“溶解後重新再鑄”(作家語)可說是在所難免,因此想必故事的主人翁讀到相關內容,也只會覺得“如有雷同,實屬巧合”,共鳴感十足。
共鳴感十足,也正是該小說提供給馬來西亞華人讀者的感覺。成長於60至90年代,特別是居住在新村、排屋以及花園屋裡的華人社群,誰的成長曆程裡會沒有騎著摩托或小Kancil到處寫字的馬票嫂?誰會沒有聽過某家不成才渣男孩子的風花雪月?誰會沒有如死黨般的友族同胞朋友?誰會沒有經歷過中學時代某某人肚子被搞大的茶餘飯後?
書內的情節基本上可說是上述所提世代孩子們成長的“日常生活共同經歷”,誇張點說,幾乎每個成長於60至90年代的華人,一開口話當年就是一本《流俗地》。這從同好們所寫的讀後感或分享便可看出端倪,基本上都稱小說內容貼著自己的生活,或也曾經歷過相似的事件——這是《流俗地》的動人之處,足以勾起數代人的回憶。
小說行文偶爾插入粵式用語再急切轉回華語,讀得通讀得懂的人,會發現馬來西亞華人說話方式就是如此混雜——這是日常對話形式的再現,小說行文用語的突變。《流俗地》與其說是長篇小說,它的呈現更像是連續劇,精彩刻畫了成長於60至90年代之間,絕大多數馬來西亞華人的生活境況,蕩氣迴腸且故事性十足,每一章即是一集。
小說無關任何宏大敘事又或者課題探討,這些情節即使完全抽離,對於故事的發展也絲毫沒有影響,它存在的意義只是忽然跳出來提示我(讀者)故事的時間點,銀霞和細輝已經身處2018年,長大了也老了,不要被跳來跳去的情節搞亂。但是細想後,或許黎紫書也寫出了多數華人現實生活中面對政治的行為——若有若無,平時漠不關心,只有在大選前後熱鬧,爾後迴歸日常。
王德威稱這是“正宗寫實主義”小說;董啟章說黎紫書洗盡鉛華。這本書的題材給人的感覺便是,只要你成長於60至90年代之間,你也可以寫出《流俗地》——但你的流俗地會否有如此多的關注?
細輝問過銀霞長大以後是怎麼回事,銀霞進入聖姑模式般回答:就是世故了。如果寫作與創作也如長大般世故,我們是否還需要如流俗地般動人的日常生活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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