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高庭今日推翻地庭的判決,指示因在社媒拿“風波襪”事件開玩笑,而被判監禁和罰款的華裔青年卓偉隆(譯音)的案件重審。
卓偉隆此前因在社交媒體就KK連鎖便利店印有“真主”字眼的襪子事件發帖嘲諷穆斯林,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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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批准卓偉隆的上訴時說,卓偉隆之前在地庭的認罪有缺陷。
他說,他檢視地庭3月22日的審訊筆記和記錄後發現,法官並沒有妥當地處理卓偉隆的認罪。
“記錄並沒有提到他在認罪之後瞭解所面對的罪控和後果。(地庭)法官只是提及,向他讀出了控狀和裁決。
“針對他的控狀這麼長篇,你(控方和法庭)如何可以期待像他這樣的普通人能理解呢?而且,他當天也沒有代表律師。”
有鑑於此,他指示把卓偉隆的案件交回地庭重新審理。
被告將重新提控
他說,被告將會盡快被重新提控,但是交由不同的地庭法官審理。
卓偉隆的代表律師是蘇仁登,副檢察司為拿汀卡米扎。
法官蘇扎娜於3月22日判處被告入獄6個月,刑期從逮捕日算起,以及罰款1萬2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須以監禁3個月取代。
現年35歲的卓偉隆被控於3月18日,通過臉書應用程式以“Chiok Wai Loong”賬號,故意發送傷害他人的不恰當通信內容。
該通信內容隨後於同日約凌晨3時在十五碑的某公寓被讀取。
他因而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條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最高一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每天罰款1000令吉。
據報道,卓偉隆日前臉書發文嘲諷穆斯林無法接受印有“真主”字眼的襪子,並表示許多商家也會把品牌印在襪子上,引起穆斯林網民抨擊與不滿,甚至在翌日就有數名穆斯林找上其住家。
卓偉隆爾後通過直播向所有穆斯林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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