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8日讯)少女被奸成孕诞下男婴,其男友今日被控上庭,获准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
男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点头明白控状内容,并俯首认罪。案件由副检察司丹尼尔主控,被告尚未聘请律师出席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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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第一庭法官依万谕令案件展期至本月23日过堂,以便控方重新整理控状内容。
19岁的被告王正俊(译音)今日在刑事法令第376(1)条文下面控,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依据控状,指控被告于2023年1月的某一天下午5时,在峇株巴辖圣淘沙花园的住家,强奸当年仅15岁的少女。
案情显示,学校的老师发现受害少女的肚子隆起,生理期迟迟没来,身材也变了样,追问之下才揭发她被奸致孕。
少女在家长陪同下到医院检验,医生证实她已怀孕23周。
受害人于去年9月25日向峇株巴辖警方报案,同日下午3时,警方拘捕被告,并援引刑事法令第376(1)条文调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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