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8日訊)大馬通訊及多媒委員會(MCMC)沒收社交媒體賬戶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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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MC發表文告指出,他們週四已經在雪州賽城總部錄取了部落客峇德魯希山(Chegubard)和網紅沙林依斯干達的口供,同時旺莫哈末阿茲裡(Papagomo)也在文良港警局錄取了口供。
這次的錄供是針對他們在社交網站上傳的內容,被投訴涉嫌違反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條文後的後續行動。
文告說,傳播不實內容意圖擾亂他人,違反了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的規定。調查完成後,調查報告將提交給總檢察署以獲得進一步指示。
“調查人員已經沒收了3名涉案者使用的手機以協助調查,這些手機被用來上傳視頻。”
文告指出,案件是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下受到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1年,或兩者兼施。
“民眾受促勿濫用網絡服務及線上應用服務傳播不實或虛假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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