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人力資源部長沈志強說,政府正在尋找激勵僱主的方案,以鼓勵實行伸縮性工作安排。
他說,人資部將通過大馬人才機構和社險機構,就實施伸縮性工作安排所需的措施,向僱主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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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階段想要做的是,我們希望用鼓勵或激勵措施。我們正在研究如何提供諮詢服務和稅收優惠,讓僱主採取伸縮性工作安排。”
較早前,沈志強在社媒X發文,針對新加坡將於12月起落實伸縮性工作一事指出,大馬也有允許伸縮性工作的安排。
他說,根據《1955年僱傭法令》第60P條文和60Q條文,僱員可以向僱主申請更改工作時間、天數和工作地點,而僱主必須在60天內給予答覆;若僱主拒絕批准,就必須說明理由。
沈志強今日出席中總名人講堂3.0之“昌明大馬:人力資源發展啟迪進步之本”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在安排靈活的工作時間方面,僱主和僱員應該相互協商和妥協。
“僱主需要理解,伸縮性工作安排是讓員工擁有更好的工作環境;而僱員也需要了解企業的本質,並非所有企業都適合伸縮性工作。
“第60P條文和60Q條文規定的框架只是一個開始,我們可以為伸縮性工作申請,提供更加詳細的流程。”
根據《1955年僱傭法令》第60P(1)條文,僱員有權向僱主請求伸縮性工作安排,以改變與其就業相關的工作時間、天數或地點,但需符合第XII部分或任何服務合約中包含的任何內容。
而60Q(1)條文闡明,僱員應根據第60P條文,以書面形式向僱主提交伸縮性工作申請。
詢及漸進式薪金的進展,沈志強說,人資部目前仍在跟經濟部討論一個方程式,包括薪金框架和薪金門檻值等。
“這是今年宣佈的一項政策,我們將進行試點項目,預計會在下半年啟動,1000家公司參與。”
他說,為鼓勵僱主支付員工漸進式薪金,政府將提供適當補貼或補助。
“目前我們的最低薪金制,不能解決所有的薪資問題,因為這對中等收入群體來說,最低工資的影響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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