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工作制,理論上當然能,因為科技都到位了。但法律上的支援並不會提升四天制的可行性。雖然我也很想過三天曬網的日子,但我國企業,乃至職場文化,都仍未準備好。先富裕,再安逸。當務之急是以幹勁來拼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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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工作天數的初衷是勞逸平衡,是讓員工有更多的私人時間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坦白說,不是所有人都是工作狂。對一般人來說,工作是個精力與精神上的消耗。能把工作當興趣,那是天大的福氣。勞逸平衡的作用,就是給予那些沒把公司當第二個家,沒把工作當天命的員工,更健全的人生。
關於勞逸平衡這課題,我問過好些人事部的朋友。很多都說,如果在減少工作天數的情況下能至少保證團隊整體工作量不下滑,他們其實是蠻樂意的。問題就出在於,沒人能夠保證勞逸平衡不會導致工作量下滑。在此顧慮下,就算僱傭法令再好,也不會起到什麼效果。
這裡就用一個最簡單的算法來解釋。若一個員工一個星期工作五天,平均一天的工作量是100,一個星期總共是500。從企業的角度來衡量,四天製得維持最少500的工作量。而從員工的角度來算,一天本來就是100,一個星期當然是400。在這情況下,公司一般上就得跟員工理出個共識,也就是4天500,甚至更高。
知易行難,雖然理論有了,法律有了,在實際操作中,各種情況還是會噼裡啪啦的出現。今天若四天制啟動了,但員工的工作表現下滑,或者人事協調出問題,公司能回覆五天制嗎?給出去的福利,若要收回來,會惹眾怒的叻。結果嘛,輕則成了過街老鼠,重則眾叛親離。所以,就算僱傭法令到位了,企業也不會輕舉妄動,因為那牽扯到人力資源的內部風險。而內部風險,往往才是最可怕的。
法令只是輔助,員工本身的自律才是關鍵。帶過團隊的管理層都知道,明文規定的制度或法律其實只能規範到行為,不能約束心態。那些有條件執行四天制的公司,等的不只是明確的僱傭法令,還有來自專家建議的管理培訓。
管理四天制的培訓,重點是如何去管理員工的工作心態。在減少工作天數下維持工作量,若公司沒引進科技來簡化工作,那相等於壓縮。管理層要面對的,是員工的緊繃情緒。此外,在公司裡見面的時間變短了,員工的私人時間變多了,團隊間的凝聚力也是個不安定因素。此外,因為上班的天數變少了,碰面的時間變得更珍貴。在分秒必爭的情況下,開會的效率也是個關注。
企業管理,管來管去的就三件事:管人,管事,管錢。管錢談的是買賣。某個大師說:口訣是儘量站到熱門產業鏈的龍脈上,然後錢得算得價超成本,客得覺得物超所值。管事談的是辦事的效率,重心在於摸索出各種事務的規律性,然後以最少的資源去達到最高的產量。管人啊,那最難。人心即沒保證買賣間的相互性,也沒有事務上的規律性。盡忠職守,靠的不只是制度,而是人心。
四天工作制,理論上當然能,因為科技都到位了。但法律上的支援並不會提升四天制的可行性。雖然我也很想過三天曬網的日子,但我國企業,乃至職場文化,都仍未準備好。先富裕,再安逸。當務之急是以幹勁來拼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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