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2日訊)一名華裔男子被控於5年前在未持有合法的中介牌照下售賣房產,被告不認罪,獲准以4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控狀指被告陳凱豪(43歲,譯音)被控於2019年5月23日在旺沙馬朱地區HSC大廈,在未持有中介牌照下售賣房子,因而觸犯1981年大馬產業代理、評估師及估價師法令第30(1)(e)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30萬令吉或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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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否認控罪,法官哈密達允許被告以4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候審,案件將定於6月4日過堂。
此案檢控官是莫哈末慕海里,被告代表律師是李佩琪(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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