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2日訊)馬來西亞華文教育家長總會(家總)揭露,近期發現華小違法收取費用的行徑更加猖獗,其中校長更是知法犯法唆使老師使用私人戶頭收取以學校名義向家長征收的費用,已成為華小甚至整個教育界一個很大的隱患。
校長逼教師收錢“勒捐”等
家總今日發表文告指出,華小各種收費層出不窮,除了家協跟家長們變相強迫收取的“勒捐”、董事非法在學校跟家長收取的“建校基金”或“董事贊助人月捐”,還有校長違反教育部作業簿通令,直接或間接迫使學生購買各種讀物、參考書、練習簿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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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稱,儘管家總多年來致力教育群眾,然而基於華社對華教的盲目支持及家長怕輸怕死的心態,還是無法杜絕華小校方繼續目無法紀地跟家長收取各種違法的費用。
家總強調,公費應該用於公務目的,而不是老師個人。
可能構成洗錢貪汙
“老師身為公務員,不能以私人戶頭(不管是Touch N Go或銀行戶頭)收取公費,因為此舉絕對有可能構成洗錢、貪汙、受賄或其他違法行為。
“如果老師要收取公費,務必通過合適的程序和學校賬戶來進行,以確保資金的合法使用和透明度。”
家總也抨擊,有校長知法犯法,利用身為上司的威嚴指示老師違法用私人戶頭跟家長收錢。
家總認為,老師使用私人戶頭幫校長向家長收錢的舉動一旦被執法單位追究起來,校長完全可以置身事外,把責任全部推給老師。
“畢竟老師身為受過教育的成年人,肯定知道公務員不可以使用私人戶頭收取公費。‘貢獻’私人戶頭的老師就像詐騙集團的‘錢驢’,雖然是被利用,可是法律上絕對需要負上責任。”
家長貪方便不知觸法
家總表示,很多家長貪圖個人方便,把給學校的“樂捐”和被逼繳交的費用,電子轉賬到老師的個人戶頭或Touch N Go,卻不知道這將直接導致老師犯法。
家總認為,如果真的有心資助華教,應該通過正式和正確的管道,並取得學校的正式收據。
“而不是天真地被人把你熱心捐助的款項轉到不明不白的地方,還傻傻地以為自己在‘支持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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