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一個殺人犯的自傳,你願不願意(或敢不敢)去閱讀呢?
我又讀了一本關於死刑的書,這回的主角是位臺灣的女性死囚,人稱“驚世媳婦”的林於如,書名叫做《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先打預防針,這不是一部勸退死刑,或要辯論死刑存廢的書。作者胡慕情沒有迴避,主角林於如也承認,她的確殺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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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封面是個人像,小標寫著“她如何謀殺母親、婆婆與丈夫”。不否認帶有一點獵奇心態,我從書架上取下了這本書。因為是女性,所以獵奇。正如作者在封底寫到,“情殺、財殺……女性被認定的謀殺理由,其實與男性並無殊異,但殺妻的男性不會是獵奇的對象,他們不會被稱作‘驚世丈夫’。”
◢不志在替死囚翻案
出於閱讀死刑書寫的慣性,原本預期這本書的走勢是,辦案程序或司法機關有任何疏忽,又釀成一樁冤案。《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不是,作者胡慕情是一名資深記者,她並不志在替死囚翻案。所以更加好奇,為何要採訪死囚?如何說服死囚主角寫自傳?背後一定有個複雜的結構,讓作者那麼想讓一位承認殺人的死囚發聲。
在〈上篇:她,驚世媳婦〉,作者用細膩的文筆,不到2頁的篇幅,描寫林於如的殺夫過程。驚世感是後來展開的。作者還原當時案件發展,家中一對母子相繼離世,葬禮上祖父對孫媳婦不滿咆哮,動怒之下報警,延伸查出林於如與種種案件脫不了干係。
作者的文筆確實牽動閱讀情緒,同為記者,不得不佩服她的書寫脈絡與情節配置,為後面鋪陳了很多希望讀者觀看的角度。例如,再訪查案警官辦案時的思考線路,是如何將她的犯罪動機一步步牽連至賭債、詐領保險金。當種種不可原諒的罪行發生在曾當過陪酒小姐的女性身上,她最後在媒體報導中成為了“驚世媳婦”。
但《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最令人收穫的是,作者如何展開與死囚林於如的交談。即便有人權團體廢死聯盟的牽線陪伴,記者與受訪者的信任還需要時間慢慢建立,這是漫長的攻防。“攻防”,用詞並不過激。
例如,開始書信往來後,林於如慢慢透露健康問題,希望作者金錢援助。該信或不信?不援助是否無法建立關係,不願意接受訪問?金錢往來會否讓訪問失去公信力?建立在援助上的信任,還是信任嗎?而一切是不是要回歸到,受訪者為什麼要把故事交給記者?
◢誠實面對自己的懼怕和憤怒
面對受訪者也不是一定要一廂情願地全盤相信,信任是當中的另一個攻防。受訪者見面與書信時表達友善,但有些細節讀起來衝突。作者透過獄卒、廢死盟成員、律師、鑑定醫師的觀察來側寫,但不下結論。結論不重要,林於如在監獄牆內,作者盡最大能力把她素描出來。
讀到一半最令我驚奇的是,林於如竟然提出同性婚姻註冊的方法,以達致面對面訪談。作者胡慕情在書中自白,這已超出她的經驗,“先是震驚以及困惑,而後有了懼怕,最終則糅雜某種類似憤怒的情緒。”這讓人讀到採訪工作上,其實也可以誠實面對自己的情緒。因為排除情緒,最終才能冷靜找回專業與採訪初衷,繼續對談。
◢循著生命軌跡,再走一次案發地
林於如最終寫下了10萬字的自傳。她最終為何答應,從書中看來只有一句話,“對她(林於如)而言,我(胡慕情)願意花費這麼長的時間與她互動只因為願意傾聽她的故事,她一直覺得感激。”
整本書令我讀到收穫滿滿的是〈下篇:生命的田野〉。作者透過慢慢建立關係,終於打動受訪者交出生命故事。然後呢?
作為記者,我也常想,何德何能要得那麼多受訪者的故事。那些都是非常厚重的信任,我要拿來做什麼?新聞價值、公眾知情權都不是金牌令箭,拿到這些故事,常常要提醒自己迴歸最初明確的初衷,我要用這些故事去說些什麼?是要揭露不公、引領思考、促進改變等等等等,況且這些目的又常常不會立竿見影。
回到《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作者沒有止於林於如的剖心自傳,而是循著她的生命軌跡,再走一次案發地,探訪與她接觸過的人,以及她唯一的親人大姐。讀到下篇,開篇時非常明確的“驚世媳婦”形象反而慢慢動搖,慢慢褪去成較為樸素的素描。
下篇,作者開始慢慢解答上篇設下的種種疑問。例如“驚世媳婦”的形象是如何建立的?死者模糊的身影慢慢浮現,“曾經是羽球好手”似乎就讓她變成完美受害者,而她可能做過的一切都已死無對證。
然而作者沒有因此選邊,她依然帶著疑惑,不斷與自己對話:“我不可能和人權團體或律師站在相同的立場,如果,我真的想讓大眾看見她以及鑄造這場悲劇的某些因子,我必須質疑、必須查證。誠實是最好的策略,就算那不見得是能夠完成訪談或寫作的最佳方法……”
“我想揭開的是什麼?”胡慕情自問。
又是一個當頭棒喝的提醒。有過書寫短篇死刑專題的經驗,常遇見的問題是,如何讓讀者從另一端走來,探一探那些罪大惡極裡頭有什麼未知的東西。那個未知就是胡慕情自問的“想揭開的什麼”。
◢為什麼我是“驚世媳婦”?
在林於如案,她不是相夫教子的賢妻良母形象,不是完美的女性。她殺夫,不會像苦於長照的老婦人得到社會的原諒,而且也不會從查案、審案階段就得到體諒。作者以著名電影《十二怒漢》為例,林於如沒有陪審員爭取空間,因為這與女人、賭、賭債背後的社會觀感息息相關。
最後,仍想把思考帶到媒體操作。林於如“驚世媳婦”的形象延續十幾年,直到這本書書寫了她的叩問“但是為什麼,我是驚世媳婦?”這個形象當然源自媒體書寫,而媒體書寫的資料很多來源於警察辦案消息。許多細節都在短時間內交錯發酵,再傳入事發地社區民眾互傳,很快地越滾越“精彩”,最後定型。在資訊爆炸,媒體爭快的時代,有沒有更理想且實際的報導方法呢?
(原文上傳於16/04/2024)
【延伸閱讀】
《流氓王信福》/張娟芬:作者長期耕耘死刑、司法議題。本書不僅是一個司法個案,更是一段被埋沒的臺灣史。作者抽絲剝繭深入疑案,微觀地寫出了一個底層小人物在司法中遭遇的不公;更宏觀地再現了時代與社會背景,令我們看見戒嚴歷史荒謬殘酷的一面。
《無彩青春》/張娟芬:本書並非勸人支持廢除死刑,而是告訴我們3位極可能沒有犯下殺人罪的青少年在法庭迷途20年的故事,這期間他們被判多次死刑,遇見許多人要替他們伸冤,在絕望與懷抱希望之間遊蕩、喪失信念後復又得到救援,他們的故事透露出法律的漏洞、司法尚需改進的空間,以及最脆弱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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