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訊)上訴庭擇定10月23及24日,聆審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在砂拉越學校太陽能舞弊案被高庭判處貪汙罪成及判刑的裁決,所提出的上訴申請。
在今日的線上案件管理中,上訴庭也擇定10月9日進行最後一次的案件管理,各造必需在上訴聆審前的1個月入稟陳詞,至於回覆陳詞則必需在聆審前的14天入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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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上訴庭屆時也會聆審羅斯瑪就法官莫哈末再尼,駁回她尋求他退審上述案件的裁決,而入稟的上訴申請。
羅斯瑪的代表律師拿督阿克伯丁告訴副主簿官莫哈末諾菲道斯,他會向法庭入稟申請函,要求在此前曾聆審羅斯瑪案件的法官,不會聆審此次的上訴案。
出席今日案件管理的羅斯瑪代表律師還包括拿督佳吉星以及米爾哈菲茲。代表控方出庭的有曼嘉卡希副檢察司。
高庭是於2022年9月1日裁定羅斯瑪在太陽能舞弊案中的3項貪汙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0年和罰款9億7000萬令吉,並諭令若她無法繳還罰款,則須以坐牢30年取代。
儘管如此,高庭允許展緩執行監禁及罰款刑罰,以等待上訴庭的上訴結果。
羅斯瑪被控通過前助理拿督裡扎向Jepak控股董事經理賽迪阿邦索賄1億8750萬令吉,以及2宗受賄總額650萬令吉案件,作為協助對方獲得總值12億5000萬令吉,向砂拉越郊區369所學校供電計劃合約的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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