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一馬公司(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的辯方主張,此案的控狀是錯誤、重疊以及多重性的。
納吉在此案中面對4項濫權控狀以及21項洗黑錢控狀。辯方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指出,辯方將在控方舉證階段結束時,在陳詞中挑戰納吉在此案面對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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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今日續審。法庭繼續傳召反貪會查案官諾艾達出庭供證。38歲的諾艾達是第49名控方證人,她也是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的妻子。
她在接受辯方律師旺阿茲萬的交叉盤問時供稱,反貪會當年就此案向納吉錄取口供時,已問了應該問的問題。
要確定是否調查4要素
旺阿茲萬進一步盤問諾艾達,有關納吉在此案中面對的第一項濫權控狀的實質內容。
他說,辯方要確定諾艾達是否調查了該控狀中的4個要素。
納吉在此案中面對的第一項濫權控狀指出,納吉身為大馬首相、財政部長兼1MDB顧問委員會主席,被指使用本身的職位,於2009年4月至2011年5月期間,在位於拉惹朱蘭路的大馬伊斯蘭銀行,通過採取4項行動牟取總額逾6000萬令吉的賄金。
針對旺阿茲萬的盤問,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檢察司提出反對,並指控方對納吉提出的指控符合反貪會法令第23(2)條文,推定納吉濫權。
他說,這些有關的法律問題應該在陳詞時討論,因為諾艾達無法回答納吉從每一項行動中獲得了何種類型的收益。
沙菲宜指出,辯方在控方舉證階段結束時所進行的陳詞,很大部分將會著重於此案控狀的事項,這些控狀都是錯誤的,實際上是重疊以及多重性的。
指分開的罪行卻集中指控
“不同的部分被集中在一起進行單一指控,而它們本應是分開的罪行。”
對此,承審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表示,如果是這麼一個情況,那就是針對法律問題上進行陳詞了。
他說,諾艾達並不是草擬此案控狀的人,辯方提出的問題太技術性了,諾艾達沒立場回答。
科林勞倫斯告訴沙菲宜,那就在控方舉證階段結束時,就這方面進行陳詞。
他說,控方是否成功舉證,是由法庭作出定奪。
此案將於明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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