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3日讯)砂总理署副部长拿督莎丽花哈茜达表示,砂当局会先从去除“砂拉越政府”及“砂拉越议会”的“州”字眼开始,然后再逐步落实到其他砂政府机构及部门。
“依据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砂拉越已经获承认为‘邦’的地位,因此,砂拉越州政府应称为‘砂拉越政府’,而砂拉越州议会也须改称‘砂拉越议会’,如此才更恰当和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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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掌管砂法律、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以及砂及联邦关系的莎丽花今日主持砂拉越级2024年全国阅读计划“一起阅读10分钟”推展礼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说,去除砂拉越州议会大厦的“州”是合时宜的,这也符合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的精神。
询及是否应删除砂所有政府机构和部门名称中的“州”时,她说,砂政府先从砂议会易名开始,然后再逐步实行。
至于这是否需要修订法律,她回应说,砂政府会继续审查法律,以研究需要修改那些法律,这是砂政府持续进行的工作和正常过程。
审查法律 确定需提出修正案
“我们的团队正在不断审查现有法律,以确定需要提出相关的修正案,反映砂作为一个‘邦’(Wilayah)的地位,而不是马来西亚里的一个州属。”
与此同时,记者询及州议员(ADUN)的称呼时,莎丽花也建议应称“砂拉越议员”(ADUS)。
砂总理地位同等副首相
砂副总理拿督阿玛沈桂贤日前在其脸书发文,重申砂拉越已经“复邦”地位,因此,对砂拉越的相关称呼应该去除使用“州”。他也说,根据联邦礼节,砂总理的地位也同等于大马副首相。
对此,莎丽花认同应去除使用“州”字眼,并且也指出在多次的联邦官方场合中,砂总理确实是被安排与副首相同坐,这已彰显砂拉越的地位了。
“我不太了解真正的联邦礼节,但我知道每当总理出席联邦官方活动时,他都是与副首相同席位,这也表明了砂在联邦中的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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