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23日訊)涉嫌在吉隆坡國際機場持槍企圖狙殺妻子的男子,將於明日被押往吉蘭丹哥打峇魯法庭面控。
過後,他也會被帶往雪蘭莪雪邦法庭被控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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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蘭丹州總警長拿督莫哈末查基向馬新社證實此事,並表示嫌犯將在1971年軍火(增刑)法令第8條文和1960年軍火法令第8(a)條文下被控。
他說,嫌犯也會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08(3)(f)和1990年國家登記條例下被控。
“嫌犯將於明日在哥打峇魯法庭被控,之後會被帶到雪邦法庭繼續面控。”
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早前表示,嫌犯是在4月14日凌晨約1時20分,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開出兩槍,一槍射中其妻子的私人保鏢腹部,導致後者身受重傷。
嫌犯過後潛逃至吉蘭丹,翌日在哥打峇魯一間私人醫院前被捕,其延長扣留令從16日至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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