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4日訊)經過4年的抗爭與波折後,關丹高庭今天宣判駁回勞勿貓山王農民針對彭州政府把土地租賃予彭亨皇家榴槤集團的司法審核案,敗訴的農民必須向州政府等答辯人賠償總共60萬令吉的堂費。
賽夫:侵入者沒法律地位興訟
代表彭亨州政府等單位答辯的州政府法律顧問拿督賽夫在休庭後的新聞發佈會上指出,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拉茲宣讀的判詞中,引述已故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霹靂蘇丹阿茲蘭沙承審的案例指出,勞勿貓山王農民是政府土地侵入者,侵入者沒有任何法律地位起訴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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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高庭認為州政府驅逐這些農民的舉措並沒有惡意,而且政府及彭亨皇家榴槤集團採取的漂白計劃也沒有偏袒一方,這一切都是可以談判的。
“在司法審查結束後,勞勿貓山王農民的代表律師,將會重新獲得彭亨皇家榴槤集團律師團的接洽,以重新談判漂白計劃的事宜。”
他說,上述司法審核案由兩組農民所提出,在高庭判決下,這些農民必須向州政府(勞勿縣土地局管理人、森林局總監、彭州政府、彭州執法單位)、彭亨州農業發展機構,以及彭亨皇家榴槤集團賠償各10萬令吉,總共60萬令吉的堂費。
“在這之前,高庭已經拒絕了勞勿貓山王農民提出司法審核的申請,但是經過農民提出上訴後,上訴庭才決定經由關丹高庭承審這項司法審核。”
鄒宇暉:研究是否上訴
另一方面,搶救貓山王聯盟顧問兼勞勿區國會議員鄒宇暉在新聞發佈會上,遺憾地宣佈勞勿貓山王農民司法審核一案敗訴了,無論如何,農民們將研究是否要提出上訴。陪同者包括搶救貓山王聯盟主席鄭益清。
“我們的司法審核是要求法庭判決為什麼政府把貓山王農地交給財團,而不是當地的農民。我們並沒有去爭辯這個土地的擁有權,我們遺憾法庭作出了這個判決,農民輸了,我們會與農民再次研究,是否要繼續上訴。
“我們會堅持我們的立場,因為農民在勞勿耕種多年,他們理應優先獲得政府的土地租約,不是外來的大財團。
“至於堂費,農民被判需要支付60萬令吉堂費給答辯人,這筆費用對農民來說是個沉重的負擔,因此我們將會發動眾籌,希望各界人士能夠積極響應,繼續為土地正義的理想抗爭。”
指財團條件苛刻難接受
鄒宇暉說,農民一直以來願意與政府談判,也願意繳付地稅,只是財團所開出的條件太過苛刻,他們要完所有的榴槤,這樣會讓勞勿所有榴槤檔、榴槤廠全部倒閉。
“財團也把榴槤收購價錢設得太低,A果每公斤33令吉,這是不能接受的。我們願意談判,但是談判條件無法讓人接受。”
蕭俊仁:法官建議設法尋雙贏
農民代表律師蕭俊仁也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高庭法官駁回農民的司法審核申請,是因為這些農民是這些土地的侵佔者,他們在法律上並沒有任何權利。
“法官認為,既然他們是土地的非法侵佔者,他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資格通過法庭尋求任何協助,不管他們在這個土地上生活50年還是100年,都沒有用。因此在這種基礎之下,高庭把我們(農民)的申請,包括司法審核的決定、州政府的決定、州森林局的決定,都一一駁回,並且必須支付堂費。
“無論如何,法官建議農民與州政府等單位坐下來一起討論,有沒有辦法尋求一個雙贏的方法。”
百人舉橫幅挺州政府
另一方面,當關丹高庭今天下午2時30分,就勞勿貓山王農民司法審核案作出判決前,由彭亨社會行動理事會(MTSP)率領的大約百人在法庭對面的大路旁集合,舉起橫幅高喊口號挺州政府。
彭亨社會行動理事會第一副會長莫哈末卡米爾受詢時指出,他們今天在法庭外集合,是給彭亨州政府打氣,支持州政府繼續嚴厲執法,打擊非法侵佔州政府土地的農民。
“我們必須尊重國家原則與憲法,不能隨意侵佔政府土地,如果這種做法被認可,那麼任何人在政府地種棵樹,都可以進行侵佔了。”
他說,今天的集會是他們本身發起,並沒有對外召集,而其他非政府組織的成員也是自發到來支持,聲援州政府。聲援州政府的人潮在聽從警方的指示下,繼續在法庭對面的道路旁集合,靜候消息。
●新聞背景
不滿財團條件
勞勿186榴槤農入稟尋公道
彭亨州政府於2020年授權彭亨皇家榴槤集團與彭州農業發展機構聯營,租賃和使用勞勿縣內5357英畝土地的租契,涵蓋地區包括生利、只登、都賴、雙溪蘭、雙溪吉流等榴槤農地,為期30+30年。
無論如何,由於農民無法接受相關財團所開出低於市價的定價,以及強制售賣大部分榴槤給財團的條件,最終被迫把案件帶上法庭,希望通過法律管道尋求公道。
勞勿無地契榴槤芭農民是在2020年8月21日及10月7日,分兩批人,共186人,把案件帶上法庭,挑戰彭亨政府將榴槤地租賃給彭亨皇家榴槤集團的決定,並將勞勿縣土地局管理人、森林局總監、彭州政府、彭州執法單位、彭州農業發展局及彭亨皇家榴槤集團共6造列為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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