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5日綜合電)中國一名男子在離婚冷靜期內當街捅死35歲的妻子,被判處死刑。
這起去年發生在廣州市荔灣區沙洛工業園門口的案件,引發極大關注。妻子周某霞被丈夫趙留超連續捅刺多刀,失血過多後當場死亡。廣州市中級法院週四就該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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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在河南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上,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攜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當天旁聽了宣判。
中國民政部從2021年1月1日起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離婚冷靜期”,即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對於離婚冷靜期的設置,民間出現較大爭議。有網民認為可以降低離婚率,避免衝動離婚,有利於社會穩定;也有網民認為,離婚冷靜期不僅妨礙離婚自由,對於矛盾尖銳的夫妻或存在家暴問題的婚姻,也會增加人身傷害的風險。
據中媒早前報道,案中女子周某霞被丈夫趙留超家暴長達14年。據周某霞妹妹介紹,周某霞1987年出生,2008年與河南男子趙留超(1986年生)相識、結婚,育有一子一女。2023年7月7日,周某霞與趙留超向河南平輿縣民政部門提出離婚申請。之後,周某霞返回廣州工作,但在提交離婚申請的2周後,就發生了悲劇。
周某霞妹妹稱,在30天離婚冷靜期的第一週,趙留超表現淡定願意離婚,亦簽了離婚協議,甚至讓周某霞趕快將東西搬走,他要帶其他女人回家住。但沒過多久便反悔,甚至打了周某霞。
去年7月20日,趙留超再次約周某霞見面,態度強硬。擔心趙留超再有暴力行為,周某霞報警,但趙留超不願前往警局。且趙留超堅持見面,稱相互道歉認錯,希望不要離婚。
迫於趙留超的威脅,周某霞同意見面,並帶哥哥等5名男子一同前往趙留超住處附近,即廣州市荔灣區翠園路某工業園門口。趙留超趕來後,二話不說直接用刀捅人,先捅傷周某霞哥哥等幾名男子,後又持刀追趕周某霞。
周某霞拼命逃跑,摔倒在保安亭附近,趙留超趕上後狂捅周某霞7、8刀。之後,趙留超被壓倒在地制服,但一直不肯鬆開手中的刀。周某霞妹妹說,“他們想去奪刀,趙留超就咬他們的手”,併發出狂叫瘋狂掙扎,要求鬆開他。由於擔心趙留超繼續行兇,5名男子及2名行人不敢鬆手,一直壓著他直到警察趕來。
周某霞妹妹說:“致命傷在胸口,姐姐被捅後,我抱著她,她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就喘氣,喘了一會就沒有氣了。”
據廣州市檢察院於2023年10月作出的起訴書顯示,周某霞在事故現場被捅後當場死亡。經法醫鑑定,周某霞符合被銳器作用造成心臟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同行被傷的周某甲右胸部、左前臂等處被刺傷,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周某乙、張某佰、郭某培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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