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25日訊)涉嫌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連開兩槍企圖狙殺妻子卻擊傷私人保鏢的男子,今早再次被押往雪邦地庭面對兩項控狀,惟他依然對所有指控不認罪,案展6月11日過堂。
38歲巫裔男被告哈菲祖於今早由警方押往雪邦地庭面控,在此前,在吉蘭丹落網被捕的他,昨日已經在哥打峇魯地庭面對7項控狀,當時被告皆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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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今早的提控,警方及雪邦法庭也加強戒備,一大早封鎖了法庭的大門,禁止媒體及公眾的車輛停放。
之後,被告是於今早8時許抵達法庭現場,並在警方的押送下,進入法庭的扣押室,被告全程的表情相當淡定。
被控謀殺及持械傷人
被告今天面對的控狀中,首項控狀是指他在今年4月14日凌晨1時09分,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第一航站樓3層,企圖謀殺巫裔女子法拉(38歲),因而牴觸了刑事法典307條文(意圖謀殺)。
另一項控狀則是指他在相同日期、時間及地點,蓄意使用武器(手槍)對莫哈末諾哈迪兒(38歲),並對他人造成嚴重傷害,被告也因此牴觸了刑事法典326條文(持武器嚴重刺傷他人)。
在刑事法典307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監禁最高10年和罰款,如果造成傷害,監禁可延長至最高20年。至於在刑事法典326條文下,一旦罪成,則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罰款或鞭笞。
律師向法官求情盼保外候審
在今日的法庭,隨著通譯員讀出控狀後,被告選擇不認罪,其律師代表莫哈末納因也藉此為被告向法官求情,並且申請保外候審。
莫哈末納因指出,申請保外候審是屬於被告的權益,他可以保證,被告在保外候審期間,會定期出席法庭的每一次聆訊。
他也聲稱,被告的父母年邁,家中還有一名3歲小孩,需要被告照顧,此外,被告相當疼愛妻子,希望法官能夠考慮,允許被告保外候審,同時,被告也願意遵守任何由法庭提出的保外候審附加條件。
被告續押雙溪毛糯監獄
只不過,儘管莫哈末納因為被告求情,但主控官姑哈雅蒂副檢察司卻認為,此事涉及刑事重罪,而且被告身負多種案件,她不建議讓被告保釋外出。
她也反駁被告疼愛妻子之說,只因被告面對的兩項控狀中,其中一名受害者正是被告的妻子。
對於被告在保外候審後,也會定期出席法庭聆訊之說,姑哈雅蒂特別強調,被告落網時,正準備從吉蘭丹邊界潛逃到泰國。
最終,法官阿茲羅在經過考量後,認為此案事關嚴重,最終駁回了被告的保釋申請,根據此前的安排,被告將繼續扣押在雙溪毛糯監獄。
此案的另外兩名主控官為莫哈末姆茲扎米及莎茲瓦妮副檢察司,另一名律師代表則是莫哈末沙菲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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