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一名失業漢昨日向推事庭承認於兩個月前襲擊、刑事恐嚇及蓄意破壞罪名後,被判處監禁一年。
推事愛娜阿扎拉是在29歲的被告莫哈末阿茲諾認罪後,分別針對襲擊、刑事恐嚇及蓄意破壞罪判處他3個月、4個月及1年的監禁,刑期同時執行,從被捕的2月28日開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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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於2月21日在冼都一所公寓毆打27歲送餐員沙菲克阿末的胸部,而在刑事法典第323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兩年監禁及罰款最高4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也因恐嚇沙菲克阿末及60歲的目擊者阿瑪圖斯而在刑事法典第506條文下被控刑事恐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所面對的第三項控狀則是在相同地點及時間,對53歲旺阿茲麗娜的車輛造成凹痕而造成2000令吉的損失。
他是在刑事法典第427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兩年或罰款。
本案主控官是依扎阿米爾副檢察司,而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是來自國家法律基金會的辛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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