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6日訊)男子為避免積欠車貸的摩托車被銀行拖走,竟異想天開使用假車牌上路,惟最終在通過警方路障被識破,當場被捕。
安邦再也警區主任莫哈末阿佔助理總監發表文告指出,警方是在昨早7時,於新街場-淡江大道(SUKE)靠近美景高原收費站的摩托車道設置路障時揭發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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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盤查一名21歲摩托騎士時,發現儘管他擁有合格的駕駛執照,但經過流動線上罰單系統(Mcops)核查後卻發現其所使用的車牌號碼與實際摩托車不符,於是將他扣查。”
他表示,男子隨後向警方供稱,自己未繳付車貸但為避免摩托車被銀行拖走,才會盜用其他交通工具的車牌號碼上路。
“男子隨後被帶往警局,而案件將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08(盜用車牌號)條文下受查。”
莫哈末阿佔補充,在有關條文下罪成,可被判罰款最低5000令吉,最高則2萬令吉,或監禁不少過1年,或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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