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反貪會查案官諾艾達供稱,無論是證人或被告,反貪會官員在向他們錄取口供時,都會給予他們機會說明細節,包括當年就一馬公司(1MDB)案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錄取口供時,後者是被給予機會提供更多信息的。
她否認反貪會僅要求納吉辨認相關的文件,而沒有就相關的文件向納吉提問。
ADVERTISEMENT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38歲的諾艾達是第49名控方證人,她也是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的妻子。
辯方律師旺阿茲萬在交叉盤問諾艾達時,向後者出示兩份志期2012年8月10日的決議,分別是有關擬議收購Mastika Lagenda有限公司發電廠的1MDB會議記錄以及特別贖回權的優先股股東書面決議。
諾艾達同意旺阿茲萬所指,即針對上述的文件,反貪會在向納吉錄取口供時,並沒向納吉提出具體的問題。
對此,旺阿茲萬向諾艾達主張:“不是說具體的問題,而是你們(反貪會)完全沒(針對上述文件)提出問題。”
諾艾達供稱,反貪會官員在向納吉錄取口供時,有向納吉提出文件的相關問題。
“當我們向納吉出示相關文件時,我們要求納吉就相關的文件作出全面說明,包括文件中提及的事項以及所採取的行動。
“我們(向納吉)提出問題,並以敘述的方式記錄,無論是證人或被告都有機會說明細節。”
承認沒具體說明文件可構成指控
諾艾達不同意旺阿茲萬所指,即反貪會不曾就上述文件提及的事項,告訴納吉可面對的指控。
但她同意旺阿茲萬的主張,即反貪會沒具體向納吉說明上述文件如何在反貪會法令下構成指控。
諾艾達此前供稱,反貪會在調查此案期間,並沒有限制納吉的口供,納吉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但後者沒這麼做。
她說,納吉當年就此案接受反貪會錄取口供時,並沒透露他於2010年1月在沙地與時任沙地國王阿都拉會面時,隨團的還包括前外交部長拿督斯里阿尼法、前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賈米爾以及前大馬駐沙地大使賽奧瑪。
辯方此前多次主張,納吉在大馬銀行開設個人戶頭是為了接收沙地王室的捐款。
諾艾達指出,針對此事,納吉在接受反貪會錄取口供時,只是提及與國王阿都拉會面以及捐款事宜。
1MEL港開戶非納吉指示
另一方面,諾艾達同意旺阿茲萬的主張,即1MDB旗下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1MEL)在設於香港的安勤私人銀行開設戶頭,並非由納吉下達指示。
由時任CEO沙魯爾籤決議
她說,根據志期2012年5月2日的董事傳閱決議,1MEL在上述銀行開設戶頭是由1MDB時任首席執行員拿督沙魯爾所簽署的。
她同意旺阿茲萬所指,即根據調查,開設上述銀行戶頭的事務是由1MDB時任法律顧問呂愛霜以及1MDB時任財務執行董事倪崇興(譯音)處理。
第9名控方證人沙魯爾此前供證時指出,在該公司董事會不知情的情況下,1MEL在2014年9月期間,分別將2億2333萬3000美元及4億5798萬4607美元匯至Aabar Investments PJS Limited(簡稱Aabar),事後才意識到這是冒牌公司。
他說,1MDB和Aabar的聯營計劃是在首相辦公室的指示下,以及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的批准下完成的,他並不瞭解有關的聯營項目。
他指出,他是在涉及Aabar和1MDB醜聞爆發後,才發現Aabar有真假公司,兩者的差異是位於英屬維京群島的Aabar冒牌公司的名稱,多了“有限公司”(Limited)字眼。
此案將於明日續審。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