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訊)衛生部指出,本地市場上所有品牌面粉的過氧化苯甲酰(Benzoil Peroksida)含量,均未超出法律所允許的比例。
每公斤不得超過50毫克
衛生部今日發文告指出,1983年食品法令下的1985年食品條例,允許麵粉的食品添加劑使用過氧化苯甲酰作為食品改良劑,其使用量不得超過每公斤50毫克(5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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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和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標準計劃成立的國際機構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已允許在小麥麵粉中使用過氧化苯甲酰,惟含量不得超過每公斤60毫克。
“在這方面,作為國際評估機構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已評估並確認,過氧化苯甲酰在大馬和國外的食品中的使用量屬安全。”
文告指出,該部知悉在社交媒體上重新流傳的小麥麵粉中使用過氧化苯甲酰的課題,以及據稱此物質對健康有害。
為避免公眾混淆,衛生部此前曾在2012和2017年發佈兩篇文告,以說明此事。
若有新論證再適當行動
文告提到,如果食品法典委員會和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等國際機構,有最新科學證據證明任何食品成分對健康有害,衛生部對此是隨時做好準備,並將採取適當行動。
它說,衛生部也一直在監督市場上各品牌面粉,以確保過氧化苯甲酰含量在允許比例內。
“衛生部始終對可能威脅消費者安全的事項保持警惕和關注。
“如果消費者對任何食品安全問題有疑慮,可聯繫任何鄰近的縣衛生署、州衛生局,或瀏覽食品安全和素質計劃的網站和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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