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7日讯)因父母疏忽照顾,把两名年幼女儿遗留在家,结果其中一名4岁女儿不慎从公寓二楼窗户坠落,蒙伤骨折!
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哈达发文告指出,这宗案件是于今天上午9时许,在芙蓉小甘密学院高苑的一间公寓发生。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显示,4岁女童当时是与3岁妹妹被家长疏忽照顾,留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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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女童是从二楼摔下,造成下巴受伤和大腿骨折,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他指出,警方将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童,导致孩童暴露在危险下,进行调查。
一旦罪成,涉案者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也向民众发出警告和劝告,尤其是父母和监护人,切勿疏忽或没有监管孩童,以避免发生不幸的事情,并遭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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