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9日讯)登州政府将考虑在大庭广众或公共地方,例如清真寺范围,对触犯伊斯兰刑事法人士执行鞭刑建议。
登州宣传、宣教及伊斯兰法赋权事务委员会主席莫哈末卡里尔指出,不过,政府须先详细研究多个特定程序,才可以落实公开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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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州政府目前受限于现有法令,州政府会加强和改善登州伊斯兰刑事法执行方式。
“我们会继续探讨这项措施(公开鞭刑),不过,目前我们继续在封闭地方,也就是监狱执行鞭刑。
“其实所谓的大庭广众有着不同诠释,在公共场合例如巴刹或清真寺算大庭广众,那么在监狱也有特定人士观看执行过程,这算不算大庭广众呢。”
他是今日在登州伊斯兰法庭颁发生活费援助金给法庭职员家属后,受到媒体询问时如此表示。
另一方面,登州伊斯兰法庭大法官拿督旺莫哈末扎克里受到媒体询问时指出,现有的法令赋予法官决定执行鞭刑的地方。
他说,根据现有的法律条文,鞭刑将在监狱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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