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訊)上訴庭今日宣判,一名殺死同村友人,並與屍體一同生活4天的男子,刑罰從絞刑死刑,改為30年監禁及12次鞭刑。
上訴庭法官拿督哈達麗雅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日一致裁決,駁回被告莫哈末阿茲勿要求推翻謀殺罪名的上訴申請;另外兩名法官是拿督阿茲米阿里芬及拿督柯瑪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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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上訴庭把被告的死刑刑罰,改為30年監禁及12次鞭刑。
哈達麗雅表示,間接證據顯示,被告謀殺了阿末阿佔阿末。
被告莫哈末阿茲勿此前針對怡保高庭於去年2月21日,宣判他罪名成立及死刑的判決提出上訴。
友人發現腐臭味揭發
案件顯示,被告於2018年8月10日午夜12時10分,在霹靂州安順的甘榜巴哈基亞的屋內殺害了阿末阿佔。被告的友人在被告住家外發現腐臭味,並詢問被告,被告告知屋內有一名死人。
友人揭露,被告當時說“我已經生氣他很久了。我很心煩。”
被告在出庭供證時說,他並不是故意殺死朋友,他們兩人當時在打鬥,而他打了死者是要保護自己,因為死者當時很激動。
他說,在打鬥結束後,他吸食了大麻,並睡了兩天,當他醒來後發現死者已經無意識躺在地上,沒有了呼吸。
死者身上有23處外傷
他表示,他有想過在屋子後院挖一個洞埋藏屍體,但是他自己沒法辦到,因此他決定和屍體一起生活。
驗屍報告指出,死者身上有23個外傷,其中頭部和胸部的傷勢嚴重。
被告代表律師是古巴占星、古賓迪星及阿斯威尼,主控官是查基阿斯拉夫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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