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0日訊)一名在16年前用頭巾勒死女友被判死刑的前店長,今日獲得聯邦法院改判監禁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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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聯邦法院法官拿督諾丁及拿督瓦茲爾所組成的三司,批准了51歲的沙魯尼佔,在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下所提出的申請。
三司宣判撤銷保沙魯尼佔的死刑,並以30年監禁取代,刑期從被逮捕的2008年10月8日算起。
沙亞南高庭是在2010年宣判,沙魯謀殺年僅26歲的同事努魯哈茲拉罪名成立,他是在得知努魯將與另一名男子結婚後,於2008年10月7日上午9時至10時之間,在位於雪蘭莪萬撓轟埠甘榜鵝嘜租住的房子內犯下上述罪行。
沙魯曾於2012年及2015年,分別向上訴庭及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他在自辯時指出,他與任職文員的努魯原本想“像羅密歐與朱麗葉一樣”服毒自殺,並聲稱努魯逼迫他喝下毒藥,導致他昏迷。
他說,當他醒過來後,發現努魯已經身亡,並跑去鄰居家求助。
沙魯聲稱,努魯向他吐露心聲,稱她並不愛向求婚的男人,並要沙魯聚她。不過,他卻想讓她在等一下,因為他沒有錢。
屍檢報告顯示,死者是因脖子被勒住而窒息死亡,體內並未發現有毒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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