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际

|

即时国际

|
发布: 6:33pm 02/05/2024

国安执行法

国安执行法

中《國安執行法》7月1日實施 執法人員獲授權查手機電腦

中《國安執行法》7月1日實施  執法人員獲授權查手機、電腦
上海浦東機場口岸迎出境客流高峰。(新華社照片)

(北京2日綜合電)中國國家安全部上月26日公佈《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其中提到的當地執法人員將被配備檢查電子設備的權利,意即執法人員可檢查個人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有關規定將於7月1日實施。

這是中國國安部首次公佈執法辦案程序的規定。根據《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第40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收到市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准及檢查通知書後,出示人民警察證或者偵察證,即可依法檢查有關個人及組織的電子設備及相關應用程序、工具、內容等。

ADVERTISEMENT

有關規定沒有明文說明只針對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因此到訪中國的遊客或許也會出現被當地執法人員檢查智能電話或電腦的情況。

以往中國安全部門以“保密”為由不說明處理案件時的程序,而是次國安部則針對檢查電子裝置、案件管轄、拘傳時間、執法問訊作出新規定。

另外,根據《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第9條規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落實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主體責任,依法接受國家安全機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