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馬來西亞中醫師暨針灸聯合總會總會長黃保國提醒中醫從業者遵守1956年醫藥(廣告與銷售)法令,勿誇大宣傳治療功效,以免被衛生部罰款。
他表示,目前許多中醫從業者在網絡媒體大肆宣傳可治療的疾病和功效,觸犯了醫藥廣告與銷售法令而不知,頻頻接到衛生部的警告,因此希望業者多瞭解該法令的內容和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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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日前主持大馬針灸骨傷中醫學院舉辦的“第九屆中醫一針通針灸研習班”開課典禮致詞時指出,醫藥廣告與銷售法令禁止刊登宣傳的20種疾病包括腎病、心臟病、糖尿病、癱瘓、肺結核、哮喘、癌症、耳聾、眼疾、高血壓、性無能、不孕症、性病及神經衰弱等。
出席者有大馬針灸骨傷中醫學院副院長黃展鵬、導師方育隆、羅惠莉及助教張妍祖及陳彩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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