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反貪會查案官諾艾達供稱,在調查一馬公司(1MDB)案期間,反貪會收到超過上千份的文件,而在錄供時,沒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出示部分重要的文件,可能是因為遺漏或來不及出示,並非因為接獲指示或對調查工作不在乎。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38歲的諾艾達是第49名控方證人,她也是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的妻子。
ADVERTISEMENT
辯方律師旺阿茲萬就諾艾達在證詞中提到的其中一封電郵,交叉盤問後者。
根據諾艾達的第291段書面證詞,在2013年11月28日,在逃大馬富商劉特佐發了電郵給1MDB時任首席執行員莫哈末哈佔、時任首席財務員阿茲米、時任財務執行董事倪崇興(譯音)和時任法律顧問呂愛霜,並附上在11月28日晚需要和納吉討論的1MDB課題。
她說,當中提出的課題包括了與1MDB子公司Brazen Sky的23億1800萬美元投資相關。
她指出,在該電郵中,劉特佐聲稱1MDB通過Brazen Sky,在瑞意銀行的戶頭擁有23億2700萬美元的現金。
諾艾達同意旺阿茲萬所指,即這封電郵在對納吉進行的調查中,是重要的文件。
她也同意旺阿茲萬所指,即反貪會在向納吉錄供時,並沒向納吉出示這份文件。
指納吉對電郵會議內容知情
旺阿茲萬接著向諾艾達主張,“納吉不曾同意該電郵的內容,也不曾在劉特佐的建議下,與畢馬威會計事務所(KPMG)進行會議。”
諾艾達不同意上述主張。
她供稱,反貪會只是沒向納吉出示上述電郵,但有向其他證人錄供,以及也有文件顯示納吉對於上述電郵中提及的會議內容是知情的。
諾艾達同意旺阿茲萬所指,即針對上述電郵內容向納吉提問是重要的,但她覺得,向其他證人錄供也已足夠了。
“如果納吉要針對口供作出任何解釋,反貪會並沒阻止,納吉可以為自己辯護。
“反貪會在向納吉錄供時,有詢問納吉是否有任何補充或要作出任何修改,他(納吉)被給予更多的機會解釋或自我辯護。”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