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高庭今日駁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長東姑賽夫魯申請提呈宣誓書,以糾正副首相兼巫統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宣誓書有關其目睹第16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發出寬赦令附錄宣誓書中的“事實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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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扎希此前在宣誓書中聲稱東姑賽夫魯告訴他(阿末扎希)關於寬赦令附錄的存在;有關寬赦令附錄內容,關於時任元首准許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居家服刑。
東姑賽夫魯隨後入稟法庭,以申請提呈宣誓書,要求糾正阿末扎希宣誓書中“事實錯誤”。
法庭今日以內庭方式審理賽夫魯提出的申請,因此媒體不允許進入採訪。
代表政府的總檢察署高級聯邦律師三蘇博哈山和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在出席聆訊後,向媒體證實高庭法官拿督阿馬爾吉星駁回賽夫魯的申請。
東姑賽夫魯在志期4月22日的宣誓書中指出,由他入稟的宣誓書,是專門針對阿末扎希志期4月9日附加宣誓書第3號所闡述的聲明。
賽夫魯是基於阿末扎希的宣誓書出現不確實的陳述,因此援引了2012年法庭規則第92號命令第4條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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