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訊)“安盛專案”(Projek SAMA)認為,大馬並沒有“居家拘留”的法規,因此,以“居家拘留”的名義釋放前首相納吉,將是對法治的侮辱。
該組織發文告說,這將是對實施“雙重標準”的公然示範,並顛覆了君主立憲、議會民主及國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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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組織呼籲政府、司法機構和國會在此事上採取符合憲法和負責任的行動,對君主和國家的忠誠是關於君主立憲制,而不是保皇主義。
文告說,如果法律可以由非民選機構篡奪民選官員的權力而制定,法律就不再是人民的工具了,篡權行為將使國家陷入合法性和穩定性危機。
有人聲稱特赦委員會關於特赦納吉的決定中有一附錄,有人聲稱這個附錄是把關押改為“居家拘留”。
根據該組織的審查,1995年監獄法第43條允許憑“許可證”釋放任何囚犯,但受“部長制定的法規”的約束,而大馬迄今還沒“居家拘留”的法規。
“因此,我們得出結論,即使這樣的附錄存在,如果它包含所聲稱的內容,也違反了只有民選的立法機構和政府才能制定法律的原則。”
文告認為,所有人,尤其是政府的三權機關,都應捍衛君主立憲和議會民主的原則,因為政府的統治權只有民意才是合法的和合法的。
文告說,36年前,一位前首相為了政治生存而削弱了司法,這種損害花了一代人的時間才得以修復,而司法至今仍在恢復中。
“因此,這一次,國會的專有立法權不能因政治的權宜之計而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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