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日訊)民主行動黨主席林冠英起訴民政黨署理主席胡棟強和《中國報》誹謗案今日續審,胡棟強在接受起訴人代表律師交叉盤問時說,他對該黨宣傳部發出新聞發佈會的國語版文告一事並不知情。
他說,當天的新聞發佈會只有中文媒體採訪,不過該黨檳州的職員有將當天的錄音及照片,發給黨中央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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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黨主席及署理主席並不會干涉黨中央宣傳部的活動。
黨宣傳部沒人承認發送
胡棟強今日在庭上答覆起訴人律師西門慕拉力的提問時說,他是在代表律師告知下才知道有國語文告,事後曾展開內部調查,試圖找出發送相關文告者,不過黨中央宣傳部沒人承認發送該文告。
西門慕拉力再問胡棟強,該黨中央宣傳部是否曾就此向警方投報,胡棟強指沒有。
臺灣歌手陶喆與信的“國王歌手”演唱會原定於2019年9月21日在檳城舉行,但因承辦演唱會的公司未繳付歌手費用,導致演唱會暫時取消。胡棟強當時針對此事件,挑起旅遊部發出可扣稅的公函事宜質問林冠英。
林冠英在2021年1月13日入稟法庭起訴胡棟強誹謗,《中國報》也因為刊登胡棟強的言論及相關照片而被林冠英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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