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3日讯)一名13岁少年今日在推事庭承认上周在公寓内活烧一只猫!
据Buletin TV3网站报道,该名少年是于推事尼西蒂诺拉兹里尼面前,在通译员宣读指控后承认有关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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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少年被指与仍在逃的另两人于4月22日下午1时08分在公寓内残忍地烧一只猫咪,导致猫咪痛不欲生。
该少年是在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被控,若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少2万令吉,最多10万令吉或监禁为期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
鉴于该案件涉及虐待动物和公共利益,副主控官奴鲁阿菲卡阿都加法提出须1万令吉保释金的申请。
该少年的30岁母亲要求减少保释金,因为她是在一家电子公司担任工厂工人,每月收入只有1500令吉,而且她还是一位单亲妈妈。
在听取双方的论点后,尼西蒂诺拉兹里尼准许以1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并定于6月27日在判刑前,从社会福利部获得少年的品格报告。
上述事件是因一段与该事件相关的视频此前在网络上广传,视频中显示,三名男子在公寓摩托车的停车场闲逛,其中两人随后将相信是燃油的东西洒在一只估计6周大的小猫身上。
根据现场闭路电视录像,有三名男子涉及该起事件。
此事也引起马来西亚动物协会主席阿列特威安迪卡的关注,他希望当局立即就这种残忍行为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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