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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59pm 05/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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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41岁马男娶11岁惹议 泰禁17岁以下女孩结婚

(哥打峇鲁5日讯)一名41岁大马男子于2018年7月迎娶11岁女童而引起争议后,泰国政府终于立法,即17岁以下的女孩不得结婚。

泰南陶公府伊斯兰理事会署理主席阿都阿兹表示,为了避免女童在未成年时结婚,而实行了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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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其实,有关风波于2018年发生之后,泰国伊斯兰理事会(CICOT)就修改了条例,因为这是该理事会成立30年以来,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件,之前完全没听过有11岁泰国女童结婚的先例。

他指出,事发后,泰国当局就对该女男子和泰国女童发出“mufaraqah(分居)”的指示,以等待伊斯兰法庭作出进一步裁决。

泰伊理会2018年立法

泰国伊斯兰理事会主席阿兹彼塔坤篷是在2018年11月,宣布新条例生效。各地方的清真寺都不能批准17岁以下的婚姻,除非获得伊斯兰法庭的允许,或者有关家长在州级伊斯兰理事会的办公室或警察局签署同意书。

“理事会也成立一个小组,以鉴定未成年的婚姻是对有关男女有利,才会给予通行。”

在2018年,41岁大马男子声称他是获得女童家长的同意,而合法于6月18日在泰南订婚。女童当时是住在丹州话望生,而这是该名男子的第三段婚姻,他们的婚姻关系为“nikah gantung”,意思说,男子必须再等多5年才能和“妻子”有真正的夫妻关系。

男子当时也否认与元配及次妻离婚,相反的,她们都赞成他再娶一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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