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馬華副總會長兼丹絨比艾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黃日昇質問,人民要求見首相是犯了什麼法,為何需要被傳召錄供?
針對趙明福民主促進會主席黃業華與趙明福妹妹趙麗蘭日前在新古毛派發傳單和張貼尋人海報,以便尋找“失蹤的首相”,並提醒希盟領袖兌現曾經對趙明福案件許下的承諾而被警方傳召,黃日昇抨擊這種處理手法如同在製造“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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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文告指出,警方對趙明福民主促進會成員所採取的行動,顯示出人民的言論自由和集會權利都受到限制,這不僅是對我國民主社會的一大挑戰,也是對國家的危險信號。
“人民本來是有絕對權利,在沒有牴觸3R即種族(Race)、宗教(Religion)和王室(Royalty)的敏感課題下,自由發表言論;但是如今看來似乎連質疑和批評政府的辦事能力,也要被調查。”
他呼籲警方撤銷對趙明福民主促進會主席黃業華和趙明福妹妹趙麗蘭的調查,並確保他們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同時警方也要確保其行動,必需遵守法律和人權標準。
“政府有責任保證人民的言論自由,並確保人民能夠自由表達意見,而不受到恐嚇或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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