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或媒體自律?“公婆”都有理,適可而止的管制無可厚非,但像大馬這般的“新聞自由度”大起大落似乎不是正常現象,是不是有些人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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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19條對“言論自由”做出明確的定義:“人人享有主張及發表言論的自由;這項權利包括個人主張不受干涉,以及不分國界的以任何方式尋找、接收並傳播消息(與意見)的自由。”
如此一來,言論自由在民主世界成了基本人權,但凡是一國的公民就可以在不觸犯法令規章的前提下,擁有向施政者充分表達意見的權利,表達前不必受到事先審查,更無需擔心將來受到政府或有關方面的秋後算帳。
但從執政者的角度看,言論自由雖然是人民或媒體的基本權利,但不意味著是絕對權利;尤其是媒體,不能將“第四權”無限上綱的用為發表暴力、誹謗、侮辱或淫穢言行的理由。所以媒體自律與言論自由怎麼取得平衡點?要看各方的智慧了。
事實與真相得之不易
有道義的媒體記者是用生命換取新聞真相的。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RSF)的數據,2023年前11個月有45名記者在工作期間遇害,2022年則為61名;這些犧牲者多數是在戰爭前線、深入虎穴挖掘政治醜聞、報道大毒梟與黑社會新聞而被“斬首”或人間蒸發。
沒有正義就沒真相。1980年5月,剛剛結束軍事政變的韓國總統全斗煥,在光州暴亂事件中下令軍隊射殺在示威遊行期間,已經放下武器的學生與群眾而造成600餘人死亡,輕重傷者3千餘人。
由於新聞被封鎖,全斗煥對外公佈曰:“學生與民眾暴動,政府採取妥善處理方式安撫”,這是當年我們的認知。之後一名德國籍駐日記者于爾根辛茲彼得冒死奔赴第一現場,在實施宵禁之前到達光州,混在人群中將全斗煥部隊暴行記錄下來並公諸於世,全斗煥受迫壓力,屠殺事件才得以平息!
媒體不能偏頗成為強權的御用工具,最近的以巴衝突與俄烏戰爭,從不同新聞媒體的報道,你會看到不同的“真相”,民眾只能自己“1+1=2”,自己取得平衡。也是迫於無奈,新聞報道不一定有辦法呈現事實。西方有句說話:Seeing is believing,這句話還不一定對;孔子有一次見到弟子顏回偷吃祭祀用的米飯,差一點誤會顏回,所以有“耳聽三分虛,眼見未為真”的說法,何況今天的新聞呢?
言論自由是傳播思想渠道
言論自由的權利從過去直至今日,都是通過博弈或爭取得來的,所以言論(或思想)自由得之不易。2500年前,春秋時期諸子百家大放異彩,全因諸侯制的“周天子安天下”,因為沒人管,所以言論自由促成各類思想蓬勃發展。今天的北歐諸國之所以新聞自由排名全球前列,毫不意外;這天寒地凍的,活著都很吃力,誰還有閒心去造謠生事?
把故事往遠的說,公元前213年,秦始皇統一天下後,需要有順民以落實“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而聽從丞相李斯的建議:“史書只保留秦國史書,其他的詩、書及諸子百家之書,除了指定的博士官可以保留外,民間的都限期交出焚燬。”次年即焚書並同時坑殺犯禁的儒生400餘人,史稱“焚書坑儒”,擺明了想“統一思想”就必須限制言論自由。
不過這一暴政卻也造成兩年後,秦始皇亡而秦滅的嚴重後果。《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長子扶蘇曾向始皇進諫:“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秦始皇大怒,命扶蘇去北方上郡擔任大將蒙恬的監軍。結果秦始皇一死,李斯等計殺“法定繼承人”扶蘇,連同趙高、胡亥成功篡位。
如果秦始皇當初不以暴政限制思想與言論自由,而扶蘇也不死,後來的楚漢相爭而天下歸於漢的歷史演變就不會發生,中國歷史將永遠改變!
我想說的是,思想自由是國家發展的基石,而言論自由則是思想自由傳播的渠道,新聞自由才能讓言論自由無遠弗屆。
太多限制阻礙大馬新聞自由
5月3日,也就是世界新聞自由日當天,總部設在巴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RSF)發佈2024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我國在180個被評比的國家與地區中排名第107位,比起去年創下歷史最佳的第73位大幅下滑,回到2022年排名第113位的原點,同時被泰國超越,不再是東盟10國中表現最佳。
無國界記者報告指出,大馬政府經常封鎖批評政府的新聞網站,過去一年情況沒有改善,先後封鎖新聞網站UtusanTV.com和MalaysiaNow,同時還向媒體施加巨大政治壓力,阻止媒體碰觸敏感話題及批評政治人物和政府官員,所以排名才會再次下滑。全部5個評估指標平均得分均下降,包括政治、經濟、立法、社會、安全各層面的總平均,從去年的62.83分下跌至如今的52.07分。
誠如無國界記者的報告所言,從表面上看,大馬媒體似乎擁有豐富資源,可是官媒馬新社和大馬電視電臺(RTM)的影響力很大,如果媒體記者下筆想保不失,就必須先看官媒的風向;壓力下,評論人或記者儘量避談3R課題(君主、宗教、種族),在報道或評論前先會自我審查,以免動輒得咎遭到起訴。
媒體工作者對敏感話題先看官媒風向、對3R議題乾脆噤聲、新聞或評論出臺前內部先行過濾,此一現象在中文媒體“存在但不嚴重”。不過報告聲稱,大多數人口消費的馬來媒體,受到的審查比中、英、淡文,如改教、童婚、叛教、LGBT都是禁忌。
言論自由或媒體自律?“公婆”都有理,適可而止的管制無可厚非,但像大馬這般的“新聞自由度”大起大落似乎不是正常現象,是不是有些人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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