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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15pm 09/05/2024

达因

更换法官

未申报财产

达因

更换法官

未申报财产

控未申报财产 敦达因申请换法官

敦达因妻子杜潘纳伊玛到吉隆坡法庭,了解关于其代表律师处理敦达因申请更换审理地庭法官的案情。(马新社图)

(吉隆坡9日讯)被控的财政部前部长敦今日在案件过堂时,要求

副检察司刘锦豪(译音)今日在案件过堂时,告诉审理此案法官阿祖拉此事时说,检方需要时间就达因的宣誓书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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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转移其他地庭审理

“由于被告要求将本案移送至其他地庭审理,我要求先审理这项申请,我相信辩方也会此没有任何异议。”

达因的代表律师普拉威拉也证实此事。

另外,刘锦豪也要求把达因和其妻子杜潘纳伊玛要求解释宪法课题的案件,一并移交高庭合并审理。

阿祖拉随后择定7月4日聆听达因要求转移法庭审理其案件的申请,同时也在当天进行案件管理。

与妻案件是同法官

达因是于5月7日入禀吉隆坡地庭,申请将其案件转移其他法庭审理请,理由包括承审法官会对他造成不公和偏见,因为杜潘纳伊玛的案件也是由同一名法官,即阿祖拉审理。

今年1月29日,达因面对没有按照反贪会要求申报财产的指控表示不认罪,这些财产包括分布在吉隆坡、雪兰莪、彭亨、森美兰、霹雳及吉打的豪车、公司及房产。

他的妻子杜潘纳伊玛则在1月13日被控,罪名是未能遵守申报位于吉隆坡及槟城,还有Ilham大厦及其他的一些资产。

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可判5年监禁和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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