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董總、教總和獨大三機構表示, 一直以來都願意以理性方式針對董總華教綜合大廈(綜合大樓)建設計劃的協調工作進行溝通與協商,以期解決爭議。
三機構今日發文告稱,對於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非營利公司)在今日所發出的文告中,表達在求大同存小異的原則下,願意就 “綜合大樓” 建設計劃的協調工作做出讓步,以打破僵局,尋求達到和解,表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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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三機構重申,有關非營利公司和新院指控 “綜合大樓” 侵佔和(或)引起非法侵入部分土地一案,沙亞南高庭法官已於5月6日基於前兩者的律師在庭上承認他們沒有維持訴訟所需的資格,因而在裁決時直接將此案撤銷,並諭令起訴方賠償董總及獨大各4萬令吉堂費。
儘管如此,三機構認為,與非營利公司和新院的協商大門依然大開,前提是非營利公司和新院不再主動針對此事興訟。
“為了確保協商得以順利進行,我們呼籲各界摒棄成見,謹言慎行,勿再發表破壞協商氛圍的激烈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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