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0日訊)漁業局被指延長漁民執照或船隻扣查期限長達3至4個月之久,以致不少觸犯小條規的漁民,長時間無法出海捕魚,生活陷入困境,全國超過50%漁民恐被迫要賣船,以維持生計!
馬來西亞漁業總會總會長謝添僖指出,以往漁民若在海上違法,如沒掛國旗、沒救生衣或被發現聘用外勞等,漁業局調查過程只需介於10至14天內;也意指漁船或執照只是被扣查最多2周。
ADVERTISEMENT
他今日對本報記者說,可現今的調查期,卻需要3至4個月時間,導致執照或漁船都長時間被扣押,直至調查結束為止。
“有些漁民是被扣押執照和漁船,有者只是被扣查執照;但只要是沒執照,漁民也就無法出海捕魚。”
全國漁民面對一樣情況
他表示,他初時以為,只是雪州漁民遇到這種情況;豈料,該會在上週日召開會議後,竟發現全國各地的漁民(馬六甲海峽),亦面對一樣的情況及問題。
“執照或漁船被扣查後,漁民在一段時間內無法出海謀生,需等至調查結束;結果,漁民的生計就陷入困境了。”
他說,船主都是向農業銀行貸款買船的,每月需繳付供期款項,加上其他開銷,令許多船主大喊吃不消。
“全國已有超過50%的船主反映,如今需要賣船來維持生計,否則無法繼續生活。一旦失去這50%的漁船,這也將衍生更多問題,尤其海產供應。”
謝添僖:輕罪宜罰款免長期扣查
同時,謝添僖表示,該會明白漁業局只是依據條例展開執法工作,但希望當局可將調查期限縮短,尤其對於比較輕型的違規或罪案。
他說,若船隻被發現沒準備足夠救生衣或滅火器,建議漁業局馬上給予船主罰款,無需長時間扣押執照或漁船,進而給漁民製造麻煩。
“如果漁民或船隻觸犯較重罪行,總會也明白漁業局需較長時間調查;若有需要,漁民或船主也會給予全力配合的。”
他指出,該會已致函給漁業局總監拿督安南反映上述問題,並希望拿督安南可與該會見面,一起商討漁民如今所面對的困境,尋策來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