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记炸鸡及Type-C风波所透露的讯息,和自2022年政治绿潮以来不断发生的种族和宗教风波一样,就是:在马来西亚讨生活,不再是“在商言商”的商业竞争,而是“怎样才叫马来西亚人”的理念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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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记炸鸡卖的不是炸鸡,它卖的是100%马来穆斯林的炸鸡;它做的生意不是商业竞争,它做的是整个马来西亚的理念之争。D记炸鸡,英文叫DarSA Fried Chicken,简称DFC。
以商业竞争来看,D记炸鸡成不成功,最终影响的只是公司股东的利益。用钱说话,惟有赚到钱生意才可持续,若是持续亏蚀就必须收掉。而D记一旦收掉,就表示它所把持的理念不受欢迎(或受欢迎程度不足以在竞争市场下生存)。这是从商业竞争,或经济学,得出的“有限”(limited)的看法。
然而,在理念面前,一家公司的成败,微不足道。 D记是应运而生,它的生灭却不足以动摇整个“国运”。所谓“运”,就是社会整体的理念和意识。一家公司可以倒,两家公司可以倒,它们所把持或象征的理念,却可以屹立不倒,甚至得到加深。这是从理念之争得出的“无限”的看法。
以理念之争来看,就算D记倒了,以后会有E记、F记,以至于Z记,全部都需符合催生D记的理念才可以成立,才可以生存,才可以做生意。这点,才是社会上的非巫裔和非穆斯林所恐惧的。
整个社会怎么去排解笼罩这个社会的恐惧感呢?他们搬出了“在商言商”的“有限”理念。他们说,开炸鸡店,始终要把产品质量和价格做好,否则无法生存。有趣的是,拿“在商言商”原则来说话的,除了非巫裔,还有不分种族宗教的消费人协会,也有穆斯林。
不是说“在商言商”吗? D记的炸鸡品质和价格如何,是一家公司自己的事。身为普通人或评论人,不用帮DFC操心它的存活。消费人只须决定要不要出钱光顾,何必多嘴?自己如果不是公司股东,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不在商,言何商?
所以,巫裔或当权者从“在商言商”角度提出的言论,根本是有意无意淡化整体国运所在的理念之争。就是这样,才会有“DFC是100%马来西亚人企业”的说法,才会有人出来号召“勿像杯葛KFC杯葛DFC”。这些似是而非的言论,掩盖了极端宗教及种族主义在这个国家的蔓延和普遍,也忽略了非巫裔对自身在这个国家的命运所感到的焦虑及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不平等的对待。
非巫裔对“在商言商”一类言论的支持,在在透露他们对理念的动摇,以及一种为维护理念而做出的努力。
然而,这种努力,是用错了力。 DFC这家公司的存活是“有限”的,但理念却是不会轻易因其存活而消失,是“无限”的。用有限来抵抗无限,是不可能成功的。
非巫裔真正想坚持的理念是什么?不是“在商言商”,而是他们一直以来相信的“三大种族和睦共处”。
这就带到DFC脸书小编有心或无意使用“Type-C”来指代华人所引起的千层浪。华人,你被人称作“Type-C”,你生气吗?
我知道有的华人会反问:生气又能怎样?于是,很多华人开始犬儒,拥抱起了这个新外号。谁叫USB Type-C真的是当今世上最高科技的电线,有着最快的连接速度,拿来充电和传输数据都好。这些华人,以为得到这么强的外号,值得光荣。大错特错。
把华人称作“Type-C“是摆到明的种族主义,能不生气!这个称号表示什么?一言以蔽之,“你跟我们不同”。
这个“不同”,从马来西亚建国以来,都无伤大雅,不扰民生,各族间都有一种彼此默认而不戳破的“共识”。但来到今天,这个“不同”却成了问题。而马来西亚的理念之争,就在把这些“不同”变成“同”。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行动党副秘书长刘镇东提出“一个马来西亚族”的理念。他说,这个国族理念,表面是单一民族,内涵却是多元种族。这种想法恐怕是妙想天开。
非巫裔非穆斯林所焦虑的,就是马来西亚多元种族的内涵一再遭受侵蚀,而在那个“一个马来西亚族”的表面身份上,非巫裔越来越看不到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一个政治人物或政党,如果一味鼓吹这个单一的国族身份,而避谈非巫裔非穆斯林的权利不断遭忽略,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D记炸鸡及Type-C风波所透露的讯息,和自2022年政治绿潮以来不断发生的种族和宗教风波一样,就是:在马来西亚讨生活,不再是“在商言商”的商业竞争,而是“怎样才叫马来西亚人”的理念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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