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讯)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莱纳斯的撤案申请,认为法庭有必要审理“拯救大马”提出的上诉,以针对莱纳斯在关丹格宾工业区建造稀土厂永久废料储存槽一事,进行司法检讨。
以拿督李瑞生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在今日聆听了申请方和答辩方律师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另二司为拿督阿兹祖和拿督施美春(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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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大马”由陈文德代表入禀上诉,并将彭亨州策划委员会(彭亨州法律顾问办公室)、关丹市政厅、Gading Senggara私人有限公司以及莱纳斯(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列为答辩方。
关丹市政厅、Gading Senggara私人有限公司以及莱纳斯(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基于“拯救大马”在提交上诉文件上出现程序问题,因此申请撤案。
涉公共利益有必要审理
李瑞生在裁决时指出,“拯救大马”提出的上诉申请涉及公共利益,三司认为有必要审理。
他说,法庭有权在适当的情况下酌情延长提交文件的期限。因此,三司一致驳回答辩方提出的撤案申请。
这也意味着上诉庭将在此前已择定的日期,即9月18日,聆审“拯救大马”入禀的上诉申请。
关丹高庭是在去年5月30日,驳回“拯救大马”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
禁莱纳斯建永久储存槽
相关司法检讨是有关关丹市政厅在还没获得1976年城市与乡镇策划法令下的审准,就批准承建商Gading Senggara私人有限公司及莱纳斯进行兴建稀土厂永久废料存储槽。
“拯救大马”要求禁止莱纳斯在关丹格宾工业区建造稀土厂永久废料储存槽。
在关丹高庭驳回申请后,“拯救大马”随即在两个星期内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
较早前,“拯救大马”的代表律师洁西卡在陈词时指出,由于当时无法在期限内获得关丹高庭的判词,因此向上诉庭要求延长提交文件的期限,以便有足够时间向上诉庭提交所有的文件。
她说,在取得相关文件后,随即在去年8月27日向上诉庭提交上诉记录,并在去年10月10日完成所有的文件提交。
她说,答辩方是在1个月后,基于“拯救大马”在入禀上诉文件出现的程序问题,而申请撤案。
(拍摄:陈静慧)
陈文德指出,莱纳斯稀土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当中,水沥滤净化固体属于含辐射废料,截至去年12月底,莱纳斯所产生的水沥滤净化固体已累积到160万吨,而且座落在稀土厂旁边的这座永久废料储存槽的设计,就是要容纳这些有毒废料,如今废料堆积得越来越高,如果这些废料不能够从马来西亚移走,这将会祸延子孙。
去年,政府宣布大马莱纳斯的营运执照获得延长3年至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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