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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54pm 13/05/2024

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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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经理冒充柔总警长 遭推事庭判罚一千令吉

大楼经理冒充柔总警长 · 遭推事庭判罚一千令吉
大楼经理承认冒充柔佛州总警长,遭推事庭判处1000令吉罚款。(马新社图)

(吉隆坡13日讯)一名大楼经理承认在上周冒充柔佛州总警长,向某人献议以每人1500令吉释放11名被扣留者,进而遭推事庭判处1000令吉罚款。

推事阿蒂卡在被告伽尼山(51岁)俯首认罪后,判如上述,并谕令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即以坐牢一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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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伽尼山于5月6日完成8时35分在冼都新镇冒充柔佛州总警长一人,而在刑事法典第416条文(冒充欺骗)下面控,可在相同法典第417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投报者接获一名自称为柔佛州总警长古马的电话以献议释放11名被扣留者,每人需付1500令吉。

较早前,主控官娜蒂雅依丽娜副检察司要求推事判以相称刑罚,因为不应对被告的行为掉以轻心;惟伽尼山的辩护律师纳拉欣汉以被告需养家糊口为由,要求法庭对其当事人判处最低罚款。

“他也拥有良好品德,因为他经常在福利院和兴都庙做慈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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