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修改必須加強對利用人工智能進行兒童性侵等犯罪行為的懲罰力度,確保犯罪分子受到嚴厲的懲罰,以有效遏制這種行為的發生。
早前首相署部長(法律及體制改革)阿莎麗娜指出,政府將研究於明年修訂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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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不法分子開始利用人工智能誘拐兒童,通過手機根據個人興趣進行推送通知,將人工智能納入法案修改的考量顯得尤為必要。
根據“兒童救援聯盟”的資料,人工智能對孩童帶來的危險主要分為三類,是每位家長都應該瞭解的。第一種被稱為人工智能自我生成的兒童性剝削材料。罪犯利用從學校或社交媒體獲取的兒童公開照片,製作虛假的淫穢內容。
其次是人工智能驅動的線上誘拐。人工智能驅動的誘拐使用演算法來定位潛在受害者,分析孩子的在線活動、溝通模式和個人喜好,使罪犯能夠使用“量身定製”的方法來攻擊孩子的弱點。
第三種是通過人工智能的深偽技術進行身份冒充。罪犯使用人工智能創建虛假身份,冒充小孩所認識的同齡孩子、家長或親戚好友,進行欺詐和誘拐。
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起飛,兒童性侵的犯罪手法也在不斷演變。將人工智能納入法案修改是一項刻不容緩的舉措,以確保法律跟得上科技的步伐,並有效地應對新型犯罪行為。
筆者認為,兒童性侵法令的修改應該納入對新型犯罪行為的定義和識別標準,如利用人工智能進行誘拐、虛假身份的創建等。此外,法令修改應當重視保護兒童的隱私和個人信息安全,包括對人工智能技術使用的監管,對社媒平臺和相關企業的法律責任給予明文規定,以規定嚴格的數據收集和處理規範,確保不被濫用於犯罪行為。
更重要的是,法律修改必須加強對利用人工智能進行兒童性侵等犯罪行為的懲罰力度,確保犯罪分子受到嚴厲的懲罰,以有效遏制這種行為的發生。
部長也提到,將通過獨立運作的兒童專員辦公室(OCC)評估我國的法律結構,專注於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中保護兒童的權利和福祉,並向其他國家學習。
是的,獨立運作的兒童專員辦公室將能夠更客觀和靈活地評估國家法律結構,並通過專業人員更深入地研究、評估和監督相關法律的可行性,以便更有效地保護兒童的權益。
難能可貴的是,部長意識到兒童委員會的作用不是對抗性的,而是具包容性的。包容性的委員會能夠彙集各個領域的專業知識和資源,並促進各方之間,包括公私領域的共識,以此建立起各方之間的信任,確保兒童保護工作的可持續性。
當然,家長也有責任加強孩子對兒童性侵和色情的防範意識,告訴他們什麼是不適當的接觸和行為,以及如何保護自己。家長可以設置家庭網絡過濾器,限制孩子訪問成人內容,教導他們如何正確使用互聯網,並鼓勵孩子舉報任不當的內容和行為,在杜絕兒童性侵和色情方面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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