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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59am 14/05/2024

林吉祥

阿班迪

联邦法院

驳回

支付

堂费

上诉准令申请

联邦法院驳回上诉准令申请 阿班迪须付林吉祥3万堂费

林吉祥
林吉祥(中)在行动党领袖的陪同下,到联邦法院聆听案件裁决。左起是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和文冬区国会议员雪芙拉;右起是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和行动党顾问陈国伟。(蔡伟传摄)

(布城14日讯)今日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针对起诉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诽谤并索偿1000万令吉败诉一案,所提出的

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纳丽妮和拿督阿布峇卡所组成的三司在聆听了双方陈词后,维持了上诉庭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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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麦润指出,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是基于证据的评估和法律原则做出裁决。

她说,上诉庭也确认了高庭的裁决,正确地裁定林吉祥适当地,以正当性和受约制特权为依据进行辩护。

她说,这不是一起无先例可循的案件,因此无需在联邦法院面前进一步论证,并谕令阿班迪3万令吉的给林吉祥。

阿班迪的代表律师是廖德发(译音)和鲁本,林吉祥的代表律师是桑吉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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