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高庭今日駁回商人丹斯里哈林沙轄起訴前首相敦馬哈迪、前第二財長丹斯里諾莫哈末耶谷及政府,強行通過國庫控股收購UEM有限公司的民事訴訟。
高庭法官蘇扎娜今日聆聽了申請及答辯雙方律師的陳詞後宣判,批准代表政府的答辯方,提出的撤銷上述案件申請。
ADVERTISEMENT
她說,批准的理由是法庭對案情有信心,同時也受到聯邦法院針對同類商業金融課題案件判決的約束。
“另一方面,也是考慮到次案已經歷時已久,即在2013年揭露所有的課題。”
她說,這也導致案件出現很多侷限性,如必須停止採取不必要的行動,特別是在一段時間之後的情況。
“對我而言事情發生時間已經是2001年,已經超過20年,同時,此案還是超過10年後的2013年才帶上法庭。”
她也諭令,申請方需要支付1萬令吉的堂費。
哈林沙轄代表律師是馬力英迪亞斯,代表馬哈迪、諾莫哈末及政府的是高級聯邦律師哈尼爾。
2001年政府通過國庫控股強行收購UEM有限公司,而當時作為Renong公司唯一全資控股的股東哈林沙艾,通過Renong持有UEM公司37.92%股權,收購行動也導致哈林沙轄的股份被降值。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