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2017年国防大学霸凌案的主控官曼凯副检察司,今日要求上诉庭法官裁定致伤死者祖法汉的6名被告死刑。
这6人于7年前在国防大学宿舍蓄意致伤和霸凌死者,控方认为他们需受到相应刑罚,即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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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凯:极端行为虐死死者
曼凯今日在上诉庭三司面前陈词时说,这6人对死者做出极端的虐待行为,导致祖法汉90%躯体被烧伤,较后于2017年6月1日不治身亡。
6名被告皆28岁,分别是莫哈末阿克玛、莫哈末阿占慕丁、莫哈末纳吉、莫哈末阿菲夫、阿都哈京和莫哈末索比林。
承审此案的三司是以拿督哈德丽雅法官为首,另2人是莫哈末再尼及拿督阿兹米阿里芬。
被告被控于2017年5月21和22日,在国防大学宿舍蓄意致伤死者;他们怀疑死者偷窃手提电脑,对他殴打、严刑逼供,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30条文(刑讯逼供致伤)。
上诉要求谋杀罪审判
被告们误杀罪名成立被判监禁18年,而随着总检察署上诉,要求以谋杀罪名审判被告,上诉庭今日聆审此案。
控方在今日陈词时,要求上诉庭按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刑罚治罪,宣判6人死刑。
曼凯说,根据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法官可宣判被告死刑或酌情宣判30至40年的监禁,及鞭笞不少于12下。
他指出,本案第6名控方证人即沙登医院法医萨尔玛医生供证,导致死者丧命主因是躯体被烧伤,共有29个三级烧伤痕迹,也是最严重伤势;59个二级烧伤和2个一级烧伤。
他说,第25名控方证人莫哈末沙菲益供证说,在被告阿都哈京指示下,另5人使用熨斗致伤死者。
曼凯说,高庭允许以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治罪被告,是存有错误的,而这仅显示被告无意致死死者。
郑宝德:高庭太依赖2证人证词
另外,被告莫哈末纳吉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说,高庭太过于依赖证人阿末瑟纳比尔和莫哈末沙菲益的证词。
他说,高庭法官没质问这两名证人是属于同伙或其他身分,是不对的;高庭也没质疑第24名和25名证人的行为,两人并没采取适当行动阻止事故的发生。
“两人到底是无辜的旁观者,还是他们没有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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