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随着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决,国家能源(TENAGA,5347,主板公用事业组)将无需补缴逾18亿令吉税款。
财经网站theedgemalaysia.com报道,上诉庭周四维持高庭两年前的裁决,驳回内陆税收局向国能追讨上述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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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同意,国能的核心业务为制造电力能源,符合再投资奖掖措施的税务豁免条件,因此税收局不应针对2003至2018课税年的开销追税。
2020年7月,税收局发函通知国能,已驳回2018课税年申报的税务豁免,要求该集团补税18亿1250万6384令吉64仙。随后,国能提出司法审核申请。
税收局反驳国能说,该集团并非制造业公司,不符合所得税法令附表7A允许的税务豁免奖掖。
税收局补充,上述奖掖只适用于制造业公司,即在厂房内透过生产活动将原料转换为终端产品,因此唯有符合资格项目的厂房、工地或机械相关的资本开销可申报税务豁免。
国能引用了数起英联邦案例和联邦法院案例支持该集团的立场,即发电业应归类为制造业活动,放诸四海皆准,因发电业的资本开销皆用于输电线路、变电站和转发器。
国能周四走高,闭市收报12令吉66仙,全天上扬26仙,成交量达624万49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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